本報訊 (通訊員 王偉 記者 袁瑋)退休多年的老程年逾七旬。2當鋪011年10月,保險公司業務員上門向其推銷一款保險理財產品,老程購買該保險並交納了39000元。但事後老程發現,這一保險需要到2056年才能完全收回成本和收益,而此時老程可能已不在人世。老程立即找保險公司理論,但保險公司認為老程自願簽訂保險合同,因此不肯退還保費。無奈之下,老程一紙訴狀將保險公司告上法庭。
  虹口區法院從平等保護雙方當事人合法權益出發,居中調解、化解矛盾,最終,在法庭吳哥窟的主持下,保險公司退回了37550元的保費。  (原標題:七旬翁告保險公司獲支持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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