公務員工資,一直是輿論熱點話題。每一輪關於公務員薪酬的爭論,都會出現“高薪養廉”的聲音。有專家指出,“高薪養廉”基本上已是一個偽命題。單純“高薪”並不能“把腐敗的心理轉化為廉潔的心理”,“高薪養廉”應該改為“足薪阻貪”,要通過強化制度設計和監管落實,實現養廉反腐。(9月16日人民網)
  安貧樂道一直是儒家所提倡的立身處世的態度,孔子在《論語•雍也》中就感嘆到,“賢哉!回也。一簞食,一瓢飲,在陋巷。人不堪其憂,回也不改其樂。賢哉!回也。”在這種傳統文化的熏陶下,部分國人特別是讀書人一直羞於談錢,甚至有人將之稱為“阿堵物”,更有人將安貧樂道視為齊家治國平天下的靈丹妙藥。
  但是,在現實生活中,沒有錢是萬萬不能的,就連提倡“安貧樂道”的孔大聖人,也曾因兜里沒錢困於陳蔡,七日不嘗粒,差點一命嗚呼。因此在《非你莫屬》中就專門有一個環節叫“談錢不傷感情”,同樣道理,公務員工資改革也應大大方方的擺在桌面上談,通過強化制度設計和監管落實,做到既不傷人民群眾的感情,也不傷公務員群體的感情。否則的話,大家都在背後玩貓膩,對社會造成的危害會更大。
  “足薪阻貪”首先要明確的一個問題是,一個月發多少錢才算足薪?對於這個問題,因為身處的地區不同、階層不同、工作強度不同,每個人心目中的要求也不盡相同,有說4000的,有說8000的,也有說年薪30萬的,這恰恰說明足薪的數額必須兼顧各方利益、各地差異,做到公平合理,得到各方面的首肯。這就要求我們一方面要進一步完善工資調查制度,讓公務員工資與當地的經濟發展相協調,與社會進步相適應,讓公務員能夠較體面地維持基本生活;另一方面要完善職務和職級並行的薪酬制度,正視不同崗位間的勞動強度差異,細化崗位津貼,實現多勞多得。
  解決完“足薪”的問題,接下來就要說“阻貪”了。關於如何反腐倡廉,“前人之述備矣”,筆者在這裡就不一一列舉了。需要強調的是,人的願望是沒有止境的,在實現足薪的情況下,如果沒有完善的制度設計把權力關進籠子,沒有充分的監督把公務員的前前後後照亮,依然會有貪污腐敗現象發生。因此,“阻貪”的關鍵不在於“足薪”,“足薪”只是“阻貪”的一個必要條件,而不是充分條件,因此我們不能對“足薪”寄予太多的厚望,機關高效不高效,官員貪腐不貪腐,關鍵還在監督權力的運行。
  儘管看上去很美的“足薪阻貪”,實際上並不那麼靠譜,但是我們依然應該將“足薪”進行到底,因為大部分公務員也是普通勞動者,他們的勞動也應該受到足夠的尊重,得到合理的回報,這也是全面實現小康社會的應有之義。
  文/高世鵬
  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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